根据工作开展需要,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驾驶员1名,现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及条件
驾驶员1名(工勤岗位)
岗位情况:
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车辆驾驶证(C1及以上),具有10年以上驾驶经验。
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
2.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过硬,无意识形态方面的不良思想、言论或行为;
3.综合素质高,且不存在因自身原因导致重大交通事故的情形;
4.具备岗位所需的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同等条件的,退伍军人优先。
招聘流程
(一)第一阶段:报名
报名时间:5天,截至2025年3月18日下午17:00
报名联系方式:0591-62826782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宏路街道溪下村创业大道国资小镇4号(3A号)楼
1.报名工作由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安排组织资格审核。
2.通过资格的考生均列入面试人员名单。
3.开考比例为1:3,报名开始满3天后,若未能达到开考比例的,于第3天下午17:00起不限定开考比例。
(二)第二阶段:集中面试
所有符合条件的面试人选应聘者进入面试,由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开展面试工作。
(三)第三阶段:体检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名单公布前,如有因放弃体检资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工作由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对象或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生未按时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的,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放弃录用。
(四)第四阶段:聘用
福清市水投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通过体检后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应核对考生的表现情况、遵纪守法情况、失信联合惩戒等情况,对拟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核。通过政审后安排对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经查无异议的,安排入职工作,签订劳动合同。因考生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公示前若出现拟录用人员自动放弃的,则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并进行体检、开展政治审查。公示开始后,若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由此造成岗位空缺,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统一递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