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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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招聘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招聘

文章来源:福建征才网
2024-03-02
6431


根据工作需要,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年龄50周岁以下(即1974年2月以后出生);
4.拥有C1以上驾照,驾龄3年以上,能熟练驾驶机动车,同等条件拥有B1以上驾照的优先;
5.同等条件的,复退军人优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受党政纪处分未过影响期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等情形的;
(5)曾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宜聘用情形。
三、招聘程序
1.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选;
2.组织入围人选进行面试;
3.根据面试情况确定拟予以录用的人选进行政审及体检(自费);
4.政审和体检合格人员经我院研究确定后,通知办理相关手续。
四、薪酬
临时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按照《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融政办〔2020〕5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
2.报名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电子版、身份证 、户口本 、学历学位证书及驾驶证等扫描件发送至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工作邮箱2163495383@qq.com。
3.报名者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女士 0591-62117705、13960846155


 附件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聘用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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