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福清市公安局辅警队伍战斗力,根据《福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福清市公安局关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规定,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巡特警反恐大队辅警,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巡特警反恐大队警辅人员15名
要求:18周岁(含)以上,28周岁(含)以下,择优录取,退伍军人、身体素质好、有特长者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
二、报名条件:
0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0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03
年满18周岁成年男性;
04
高中及以上学历;
05
身高170CM(含)以上,裸眼视力4.8(含)以上,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辅警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体表无文身;
0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07
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可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或者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福清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福清市龙江街道苍霞村朝霞路11号)。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85195337。
4、需提供材料:
(1)福清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2)福清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须经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3)身份证、学历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要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4)个人2寸免冠彩色相片2张;(5)应聘者为在职人员的,需提供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录用方式:
福清市公安局将按照政审、面试、体检(费用自理)、体能测试等程序进行招聘录取。
六、招聘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
辅警工资标准按照福清市政府《融政办[2020]58号》文件规定执行,其中:高中学历4200元/月,大专学历4400元/月,本科学历4800元/月(以上均含五险一金)。食宿由大队统一安排,伙食标准为50元/人/天。
七、其他:
1、一经录用,先培训后上岗,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法》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聘用并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手续。
2、本公告由福清市公安局巡特警反恐大队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