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照勇,男,身份证号码511521********4057,2022年4月-5月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时仍在福清市鸿祥棉制品有限公司参保缴费,根据《福建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违规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当事人需退回违规领取的待遇,需退回违规领取金额3581.2元。我单位曾电话短信联系过仍未退款,现未能联系到本人。我单位对该人员依规发出公告,请刘照勇立即退回违规所得。
退款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福人路台商会馆14楼失业保险窗口
退款户名:福清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账 号:1402040109014402042(为便于核对,退款请备注身份证号码)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建省福清市支行
联系电话:0591-85268307
特此公告
福清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202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