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福清市园林管理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聘用人员2名(其中驾驶员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编外工作人员1名;
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未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无违规违纪和不良行为;
2.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
3.具有福清市户籍或在福清市长期居住;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编外工作人员
(1)年龄35周岁以下,性别不限,本科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土建等相关专业优先录用;
(2)能熟练操作计算机,语言表达清晰流畅,有一定文字功底;
2.驾驶员
(1)年龄50周岁以下,性别不限,学历不限,退伍军人优先;
(2)拥有C1以上驾照,具有连续2年以上驾驶经历,期间未出现过交通安全事故。
三、工资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临聘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融政办〔2020〕58号)文件执行,试用期1个月。
四、其它事项
1.报名截止日期: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3日,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结束前将填好的个人信息表(详见附件)发至邮箱779381947@qq.com。网上报名结束后,我处将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筛选,并通知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具体面试时间。
2.面试时,应聘编外人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应聘驾驶员者应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原件。以上证件查验后交还。
3.面试地点:福清市清盛大道龙江公园内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4.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91-85259524。
本公告由福清市园林管理处负责解释。
福清市园林管理处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