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启动为领取失业金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这些相关问题带您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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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什么要为领取失业金人员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以下简称“医保代缴”)? 答:《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国务院令第76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4〕38号)规定,个人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其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
2.医保代缴怎么做? 答:医保代缴启动后,每月的失业保险待遇(即:失业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兵分两路:一是失业金照常拨付至领取失业金人员账户;二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至领取失业金人员医保账户。 3.我这个月的失业金怎么少了400多元,什么原因啊? 答:失业金没有变少,还是1764元(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的90%)。以往按月发放的失业保险待遇含失业金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医保代缴启动后,领取失业金人员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再随同失业金发放,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至领取失业金人员的职工医保账户。例如:2024年9月费款期失业保险待遇合计2207.3元,其中失业金1764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443.3元。失业金照常拨付至个人账户,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代缴至领取失业金人员医保账户。
4.如何查询医保代缴记录? 答:领取失业金人员可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缴费查询”模块查询医保代缴记录。
5.已经以灵活就业身份缴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或已缴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怎么办?
答:一个人不能同时或重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可根据以下情形进行操作。 ①领取失业金人员已经以灵活就业身份缴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可提供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凭证,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可随失业金按月发放职工医疗保险费。 ②领取失业金人员已经缴交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可自行通过“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办理城乡居民医保暂停参保,办理步骤:打开“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业务经办→“暂停参保”,以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您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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